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历史知识:

 

词条 判司封事
释义

判司封事

历史官职

判司封事怎么写好看:

判司封事怎么写好看

判司封事历史词典解释

官名。北宋前期置为司封司长官,员一人,以无职事朝官充任,掌定谥及先期戒本部赴集之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司封复置郎中、员外郎,遂罢。

词语分解:

  • 判司的解释 古代官名。 唐 代节度使、州郡长官的僚属,分别掌管批判文牍等事务。亦用以称州郡佐吏。旧唐书·职官志一:“镇军满二万人以上诸曹判司。” 唐 白居易 自吟拙什因有所怀诗:“趁向 江陵 府,三年作判司。” 宋 陆游 送子龙赴吉州掾诗:“判司比 唐 时,犹幸免笞箠。”
  • 封事的解释 1.密封的奏章。古时臣下上书奏事,防有泄漏,用皂囊封缄,故称。汉书·宣帝纪:“上始亲政事,又思报大将军功德,乃復使 乐平侯 山 领尚书事,而令羣臣得奏封事,以知下情。”后汉书·明帝纪:“於是在位者皆上封事,各言得失。” 李贤 注:“ 宣帝 始令羣臣得奏封事,以知下情。封有正有副,领尚书者先发副封,所言不善,屏而不奏。后 魏相 奏去副封,以防拥蔽。” 南朝 梁 刘勰 文心雕龙·奏启:“自 汉

历史官职推荐:良酝署丞

官名。即良酝丞。

随便看

 

历史词典共收录349559条历史相关词条,可在线查询历史人物、历史事件、历史典故、历史地名、历史官职等历史知识,是历史研究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0-2024 Suppus.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1/15 10:0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