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记功 |
释义 | 记功历史官职 记功怎么写好看:
记功历史词典解释(1)官员奖励方式之一。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规定,记功和记大功均为县知事奖励的第五等。(2)公务员奖励方式之一。国6*民6*党政府在抗战前规定,公务员总考绩列三等者,可以记功一次。抗战时期又规定,公务员平时考绩成绩优良者予以记功。平时记功三次,年终考绩时以大功一次论。公务员记大功一次者,由本机关明令嘉奖;记大功二次者,由考试院明令嘉奖; 记大功三次者,由国民政府明令嘉奖。公务员平时有特殊功绩应记大功者,由本机关主管长官随时详具事实,报由铨叙部核定嘉奖。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茂材异等察举科目之一。实行于汉代。茂材在西汉本称秀才,东汉时避光武帝讳始改称茂材。茂材的含义,据汉书·刘濞传颜师古注说:“茂,美也, 茂材者, 有美材之人也。”始于武帝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诏令州郡察吏民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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