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总理大臣 |
释义 | 总理大臣历史官职 总理大臣怎么写好看:总理大臣历史词典解释官名。清末责任内阁之最高长官。又称“内阁总理大臣”。宣统三年(1911)四月设责任内阁,始置,一人,特简。为国务大臣领袖。掌辅弼皇帝,总理政务。得主持阁议,发布阁令,九月,据《宪法信条》改由资政院公举,皇帝任命。 官名。清置,为内阁长官,掌参画机要,缔纶时务。简称总理。见《清史稿·职官六·内阁》。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总理事务官名。太平天国后期对管理各种事务的典官,常以总理某某事务为称,如太平天国文书去文底簿中记有“又照总理硝粉营事务天安许大人,为赶配红粉、洋粉事。” |
随便看 |
历史词典共收录349559条历史相关词条,可在线查询历史人物、历史事件、历史典故、历史地名、历史官职等历史知识,是历史研究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