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临时国际政务评议会 |
释义 | 临时国际政务评议会历史官职 临时国际政务评议会历史词典解释北洋政府时期国务院内部的临时机构。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初,关于对德国的和战问题,各方面仍有很大的争论。北洋政府为了应付起见,于三月十三日在国务院内设置临时国际政务评议会,以研究当时的外交关系。评议会的任务有下列各项:一、处置国内德侨;二、对协约国应提出的条约;三、华工招募;四、物料供给;五、关税改正;六、巴黎经济同盟条文;七、议和大会中的各种问题。评议会由国务总理兼任会长,外交总长兼任副会长;评议员若干人,均由国务总理函聘;书记长一人,由评议员中推选,掌管会议纪录及其他文件。研究结果,经国务总理采纳后交由主管机关施行。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吏曹清吏司员外郎官名。明永乐元年1403置。见“吏曹清吏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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