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视察员 |
释义 | 视察员历史官职 视察员怎么写好看:视察员历史词典解释官名。(1)北洋政府设置,属省警务处,佐助视察长视察全省警务。(2)国6*民6*党政府设置,属省政府各厅,其职务为代表各厅考察所属机关及地方长官之工作。视察员分荐任及委任两等,抗战期间各省省政府紧缩组织,各厅多不设视察员,而将视察员集中于省政府秘书处。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副催长官名。清朝内务府所属七司以及钱粮衙门等机构均置。位催长下,负责催办具体事务。自九品至无品级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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