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吏部督催所 |
释义 | 吏部督催所历史官职 吏部督催所历史词典解释清代吏部内部机构。掌督催四司议办事件,使其按期完成。设官有郎中、员外郎与主事,均无员额,由尚书在司员中轮派。其下设经承二人,以协助办事。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公侯春秋战国时期称爵位在公、侯一级的诸侯君主。左传·僖公九年: “凡在丧,王曰小童,公侯曰子。”荀子·王霸: “官人失要则死,公侯失礼则幽。” |
随便看 |
历史词典共收录349559条历史相关词条,可在线查询历史人物、历史事件、历史典故、历史地名、历史官职等历史知识,是历史研究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