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礼部地租处 |
释义 | 礼部地租处历史官职 礼部地租处历史词典解释清礼部内部机构。掌收本部所有土地的田租银,随时交付养廉处,以添补养廉之用。本处由尚书酌派司员管理,二年更换一次,无固定员额。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牧伯“州牧”别称。 州郡长官的别称。汉书·朱博传:“今部刺史居牧伯之位,秉一州之统。”三国志·蜀书·刘焉传:“焉睹灵帝政治衰缺,王室多故,乃建议言:刺史、太守,货赂为官,割剥百姓。以致离叛。可选清名重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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