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订租威海卫专条 |
释义 | 订租威海卫专条历史事件 订租威海卫专条历史词典解释英国强迫清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1898年7月1日(光绪二十四年五月十三日)由清总理衙门大臣奕劻与英国公使窦乐纳在北京签订。主要内容是:中国政府将山东省之威海卫及附近海面(包括刘公岛、威海湾中群岛、威海全湾沿岸以内十英里地方)租与英国,所租之地均归英国管辖,租期二十五年;在格林威治东经121°40′之东沿海暨附近沿海地方,均可择地建筑炮台、驻扎兵丁或另设应行防护之法,还可在该界内凿井开泉、修筑道路、建设医院;驻扎威海城内之中国官员仍可在城内各司其事,惟不得与保卫租地之武备有所妨碍,等等。从此,威海卫实际上成了英国的殖民地,英、俄两国在渤海湾的争夺日趋尖锐。 词语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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