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德改订山东五处矿务合同 |
释义 | 中德改订山东五处矿务合同历史知识 中德改订山东五处矿务合同历史词典解释又称《山东采矿公司合同》。清光绪三十三年七月十四日(1907.8.22)订于济南。德国华德采矿公司原要求在山东五处共十二万方里之地区勘矿采矿,清政府以利权损失颇大,遂与改订。凡八条。规定公司可租用开矿地亩七块,每块面积不得逾三十方里,且须缴纳开矿执照费、矿产出井税和出口税。 词语分解:
历史知识推荐:立智理威1254—1310 元人。唐兀氏。父阿波古。至元十年1273为东宫必阇赤,主文书。十八年,授嘉定路达鲁花赤,安抚蜀地,又奉命平云南乱。二十七年,拜刑部尚书,以平刘献冤狱忤宰相桑哥,出为江东道宣慰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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