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仓司 |
释义 | 仓司历史官职 仓司怎么写好看:仓司历史词典解释宋朝各路提举常平司简称。 官名。又叫提举常平司。宋神宗熙宁年间始于各路设提举常平仓官。称提举常平司或仓司,掌管常平义仓谷物的收藏和分发,保证免役法、市场交易法的实施,考察官吏并加保举或罢免等;丰收年官家则敛,欠收年官家则散,以之惠民,视产量高低而平其役;商人有滞货,官家收买,复售于民,以平物价,这些,也由仓司负责。参看《文献统考·职官》、《宋史·职官七·提举常平司》。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东京安抚使司官署名。辽朝置,职掌不详。设安抚使等职。 官署名。辽置,掌安抚东京地区。主官为东京安抚使,属南面京官。 |
随便看 |
历史词典共收录349559条历史相关词条,可在线查询历史人物、历史事件、历史典故、历史地名、历史官职等历史知识,是历史研究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