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将欲取之必先予之 |
释义 | 将欲取之必先予之历史典故 将欲取之必先予之历史词典解释《战国策.魏策一》:“知伯索地于魏桓子,魏桓子弗予。任章曰:‘何故弗与?’桓子曰:‘无故索地,故弗予。’任章曰:‘……君与之地,知伯必骄。骄而轻敌,邻国惧而相亲。以相亲之兵,待轻敌之国,知氏之命不长矣!周书曰:将欲败人,必姑辅之;将欲取之,必姑与之。’” 将欲,打算;与,给予。“将欲取之,必如与之”后作“将欲取之,必先与之”,用以作“要想取得对方的东西,必须暂时先给对方一些东西”的典故。 毛泽东《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关于丧失土地的问题,常有这样的情形,就是只有丧失才能不丧失。这是‘将欲取之,必先与之’的原则。” 词语分解:
历史典故推荐:识字知书谓有文化知识。清 李渔奈何天.虑婚:“莫说别个,就是阙忠辈呵,一般也貌昂藏,识字知书,怎奈这命低微,执镫随鞭。”瞿秋白饿乡纪程十五:“一百多代表中,‘识字知书’的很少,可是穿着倒还不错。” 并列 指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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