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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冠县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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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教案

历史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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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教案历史词典解释

清光绪十三年(1887)法国传教士在山东冠县梨园屯(今属河北)唆使教民拆毁玉皇庙改建天主堂,激起民愤。村民在阎书勤、高元祥领导下坚持长期斗争,至二十二年又得到直隶威县(今属河北)义和拳首领赵三多的声援,使教会势力受到打击。不久,山东巡抚李秉衡判决天主教会不应侵占公产,允许重建玉皇庙。二十四年继任巡抚张汝梅媚外妥协,拆毁玉皇庙改建天主堂。九月,阎书勤、赵三多等统率各路拳民数千人在冠县蒋家庄(今属河北)马场祭旗起事,提出“助清灭洋”口号,焚毁红桃园教堂,占领梨园村,震动山东直隶两省边境广大地区。后在清军镇压下失败。

词语分解:

  • 冠的解释 冠 guān 帽子:衣冠
  • 教案的解释 1 ∶教员备课时写的教学方案,包括时间、方法、步骤、检查以及教材的组织等2 ∶清末指因外国教会欺压人民而引起的诉讼案件或外交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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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律术语。即服劳役,时流配者皆服劳役。唐律疏议·名例·七品以上之官:“三流俱役一年,称加役流者役三年”,“犯五流之人,有官爵者,除名,流配,免居作”。即免服劳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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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1:1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