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药院都监、同监历史词典解释
官名。金置,为御药院的属官。都监无固定员额,同监不常任命。
词语分解:
- 御药的解释 1.皇帝用的药。隋书·秦王俊传:“帝闻而悯之,赐以御药。” 唐 韩翃 谢赐口脂表:“恭尝御药,心则和平。”新唐书·百官志二:“﹝尚药局﹞掌和御药,诊视。”2.官名。掌禁中医药并兼管礼文。 宋 李纲 建炎行序:“是晚,召对内殿,叙陈国家祸故,上嗣位慰天人之望。泣谢首被选用,顾才力不堪,弗敢当,乞遴择足以副公议者,上慰劳久之,即遣御药押赴都堂治事。” 元 陆友 墨史·李廷珪:“ 熙寧 间, 李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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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名。清光绪二十五年公元1899年任命商务大臣,次年任命会办商务大臣。二十九年公元1903年成立“商部”,参见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