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医院左院判历史词典解释
官名。清朝太医院之副长官。详“太医院院判”。
词语分解:
- 太医的解释 封建社会专为帝王和宫廷官员等服务的医生太医以王命聚之。——唐· 柳宗元捕蛇者说
- 院判的解释 古代中央某些官署的属官。初刻拍案惊奇卷九:“每年春,宣徽诸妹诸女,邀院判经歷两家宅眷,於园中设鞦韆之戏,盛陈饮宴,欢笑竟日。”此指宣徽院判官。明史·太祖纪一:“闰月丙辰, 友谅 陷 太平 ,守将 朱文逊 ,院判 花云 、 王鼎 ,知府 许瑗 死之。”此指枢密院判官。 高阳 玉座珠帘·恶疾初起:“太医院院使悬缺, 庄守和 是右院判, 李德立 是左院判。”此指太医院判官。
历史官职推荐:交涉员
官名。北洋政府时期因办理与外国交涉事务的需要,於各省省会设有“特派交涉员”,由外交部特派,承外交总长之命办理全省外交行政事务;各通商大埠,亦分设交涉员,称为“外交部某省某埠交涉员”。特派交涉员与各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