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政调查局历史词典解释
官署名。清末各省矿政机构。光绪三十一年(1905)奏设。前此已设之矿务总局或查矿公所俱改是名。置总理、协理并矿师等。总、协理由商部加札为矿务议员。职掌全省已开、未开各矿调查分析事宜。
词语分解:
- 矿政的解释 开矿事务。 清 薛福成 筹洋刍议·矿政:“今天下日趋於贫之故,大端有二:一则商务不盛,利输於外,犹水之渐洩而人不知也;一则矿政未修,货弃於地,犹水之渐涸而人不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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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职役名。神宗行保甲法后,募人充当,取代原乡役壮丁。每都保二名,隶属保正,承受本保文书。 宋乡役名。熙宁六年公元1073年推行保甲法,雇募承帖人以取代原乡役壮丁,每都保设二人,隶属于都保正,掌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