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都转运盐使司 |
释义 | 都转运盐使司历史知识 都转运盐使司历史词典解释官署名。简称盐运司。元、明、清掌管食盐产销的机构。元代于辽东、大都、河间、山东、两淮、两浙、福建等地分设,隶户部,各设都转运使二人,正三品,同知一人,正四品,副使一人,正五品,运判一人,正六品,下设盐场多所,各场设司令、司丞。其中以两淮规模最大,年额盐多达九十余万引,约占全国三分之一以上。明仍元制,于两淮、两浙、长芦(今河北沧县)、河东(今山西运城)、福建、山东等地分设,置都转运使一人,从三品,同知一人,从四品,副使一人,从五品,判官无定员,从六品,下辖各场盐课司、盐仓、批验所,共受巡盐御史或盐法道臣的监督。清代又作都转盐运使司。设于奉天、直隶、山东、两淮、两浙、广东、四川,各置盐运使一人,从三品。另有运同、运副、监掣同知等职,分别设于各分司。 历史知识推荐:农政全书书名。明徐光启撰。六十卷。成书于崇祯六年1633以前,后经作者门生陈子龙增删,于十二年刊行。分农本、田制、农事、水利、农器、树艺、蚕桑、蚕桑广类、种植、牧养、制造、荒政等十二项,辑录古代与当时农业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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