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书 原文:宗越,南阳叶人也。本河南人,晋乱,徙南阳宛县。父为蛮所杀,杀其父者尝出郡,越于市中刺杀之,太守夏侯穆嘉其意,擢为队主。蛮有为寇盗者,常使越讨伐,往辄有功。家贫无以市马,常刀楯①步出,单身挺战,众莫能当。每一捷,郡将辄赏钱五千,因此得市马。世祖镇襄阳,以为扬武将军,领台队。 随元景伐西阳蛮,因值建义,转南中郎长兼行参军,新亭有战功。臧质、鲁爽反,越率军据历阳。爽遣将军郑德玄前据大岘,德玄分遣偏师杨胡兴、刘蜀马步三千,进攻历阳。越以步骑五百于城西十余里拒战,大破斩胡兴、蜀等。爽平,又率所领进梁山拒质,质败走,越战功居多。又逼略南郡王义宣子女,坐免官系尚方②。寻被宥,复本官,追论前功 ,封筑阳县子,食邑四百户。 竟陵王诞据广陵反,越领马军隶沈庆之攻诞。及城陷,世祖使悉杀城内男丁,越受旨行诛,躬临其事,莫不先加捶挞,或有鞭其面者,欣欣然若有所得,所杀凡数千人。前废帝凶暴无道,而越及谭金、童太壹并为之用命,诛戮群公及何迈等,莫不尽心竭力。故帝凭其爪牙,无所忌惮。赐与越等美女金帛,充牣其家。越等武人,粗强而识不及远,咸一往意气,皆无复二心。帝将欲南巡,明旦便发,其夕悉听越等出外宿,太宗因此定乱。明晨,越等并入,上抚接甚厚,越改领南济阴太守,本官如故。 越善立营阵,每数万人止顿,越自骑马前行,使军人随其后,马止营合,未尝参差。而御众严酷,好行刑诛,睚眦之间,动用军法。时王玄谟御下亦少恩,将 士为之语曰:“宁作五年徒,不逐王玄谟。玄谟尚可,宗越杀我。” 越等既为废帝尽力,虑太宗不能容之,上接待虽厚,内并怀惧。上亦不欲使其居中,从容谓之曰:“卿等遭罹暴朝勤劳日久苦乐宜更应得自养之地兵马大郡随卿等所择。”越等素已自疑,及闻此旨,皆相顾失色,因谋作难。以告沈攸之,攸之具白太宗,即日收越等下狱死。越时年五十八。 (《宋书•宗越传》) 译文/翻译:宗越,南阳叶人。本是河南人,晋时动乱,迁徙到南阳宛县。他父亲被蛮人杀害,杀他父亲的人曾到郡中来,宗越在集市上刺杀了那个蛮人, 太守夏侯穆赞赏宗越这种为父复仇的心意,把宗越提拔为队主。(当时)有进行抢劫偷盗的蛮人,太守常常派宗越去征讨,每次征讨往往成功。宗越家中贫穷,没有办法买马,常提着刀和盾步行出阵,单独挺身出战,敌众没有人能抵挡。每一次取得胜利,郡中吏员就得到五千钱奖赏,宗越凭这钱才得以买马。刘骏镇守襄阳时,以宗越为扬武将军,统领台队。 宗越跟随柳元景讨伐西阳蛮,因为正逢孝武帝刘骏起义讨伐元凶,宗越转任南中郎长兼行参军,在新亭立有战功。臧质、鲁爽反叛,宗越率军驻守历阳。鲁爽派遣将军郑德玄进军占据大岘,郑德玄又另外派出杨胡兴、刘蜀率领一支有马军步兵三千人的部队进攻历阳。宗越率领步兵骑兵五百人在城西十余里处迎战,大破敌军,斩杨胡兴、刘蜀等人。鲁爽叛乱平息以后,宗越又率领自己统领的部队进军梁山迎战臧质,臧质败逃,宗越的战功居多。(后来)宗越又胁迫掠夺南郡王刘义宣的子女,因此获罪而被免官,被囚禁在监所服苦役。不久就被宽宥,恢复原有官职,并追评以前的功劳,被封为筑阳县子爵,食邑四百户。 竟陵王刘诞占据广陵反叛,宗越率领马军隶属沈庆之攻打刘诞。等到广陵城被攻破,孝武帝刘骏命令把城里的成年男子全都杀掉,宗越受命sha6*人,亲自到场主持,对要诛杀的人,个个都先加捶挞,有时鞭打到面孔,宗越见到这场面极其高兴,好像有很大的乐趣,被他杀死的共有几千人。前废帝凶can6*暴虐,不行君道,但宗越和谭金、童太壹等人都为他效力,诛戮群公及何迈等人,他们几个都尽心竭力,所以前废帝以他们为爪牙。凭借他们的勇武而无所顾忌惧怕。赐给宗越等人 的美女 金帛,充斥他们的家中。宗越等人均一介武夫,粗野强悍,见识不远,都是凭一时意气用事,不再有别的心计。前废帝将要南巡,第二天早上就要动身,当晚准许宗越等人出宫住宿,宋明帝刘彧就乘这机会废黜前废帝,平定局势。第二天早上,宗越等人一起入宫,刘彧安抚接待很是宽厚,宗越改领南济阴太守,本官不变。 宗越善于安营布阵,每每几万人驻扎,宗越自己骑马往前走,命军人跟随在自己身后,宗越的马停下来,营阵也就弥合,未曾有过丝毫的误差。宗越管束将士十分严酷,喜欢动刑sha6*人,对于一些小的仇怨,往往使用军法处置。当时王玄谟管理手下人也少施恩惠,将士们为他俩人编了几句顺口溜说:“宁作五年役徒, 也不愿跟随王玄谟。王玄谟尚可,到宗越手下,宗越要杀我。” 宗越等人既然已经为前废帝尽心竭力,因而担心刘彧不能宽容自己,刘彧对待他们虽然宽厚,但他们都心怀恐惧。刘彧也不想让他们在京城中任职,在听朝之暇对他们说:“你们几个人遇上暴虐的君主,勤劳辛苦多时,现在苦乐应该变换,你们应当得到可以养身的领地。兵马多的大郡,任由你们挑选。”宗越等一向已经自感畏惧,听了刘彧的这番话,都相顾失色,因此图谋发动叛乱。他们把计划告知沈攸之,沈攸之把情况全都向刘彧禀告,刘彧当天就下令把宗越等人逮捕下狱处死。宗越死时五十八岁。 《宋书·宗越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