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泊所怎么写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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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泊所历史词典解释
在今广东肇州市东。《方舆纪要》 卷101肇庆府高要县: 河泊所 “旧在府东二里。明初置,万历中革”。
区片名。在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东部。泛指南城巷至青石桥街一带。因明、清有夹河于此入长江,设税收机关“河泊所”,故名。清为长江重要水陆码头,曾是川、湘、皖、赣等省和荆襄地区农产品集散地。汉口辟为通商口岸后,渐次冷落。现为汉阳古老居民区,多天井式平房建筑。
词语分解:
- 河泊所的解释 元 代在 建康 、 安庆 、 池州 等处设置的掌收鱼税的官署。 明 代广为设置, 洪武 十五年,全国有河泊所二百五十二处。 清 代只在 广东 设河泊所官二人。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七一回:“原来这河泊所是 广东 独有的官,虽是个从九、未入,他那进款可了不得。”
- 所的字典解释 所 suǒ 处,地方: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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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今河北宁晋县南十五里大曹庄乡。清同治畿辅通志卷55宁晋县:南有大曹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