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狱贼曹参军历史词典解释
官名。刑狱贼曹长官。东晋末、南朝置。南朝宋七品,梁四班至流外七班,陈八品至九品。北魏、北齐又称“刑狱贼曹参军事”。北魏初置员若干,宣武帝永平二年(509)并为一员。北齐自七品上至八品上。简称为“刑狱参军”。
官名。见“公府刑狱曹”。
词语分解:
- 刑狱的解释 犹刑罚。左传·文公六年:“正6*法罪,辟刑狱。”晋书·元帝纪:“其有政绩可述,刑狱得中……各以名闻。” 宋 王安石 上曾参政书:“阁下必欲使之察一道之吏,而寄之以刑狱之事,非所谓因其材力之所宜也。” 康有为 大同书甲部第四章:“生人刑狱之惨苦,终无由去也。”
- 参军的解释 中国古代诸王及将帅的幕僚,官名言未毕,参军马谡曰:“某愿往。”——三国演义
历史官职推荐:判膳部司
官名。北宋前期置,见“膳部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