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京师警察总监 |
释义 | 京师警察总监历史官职 京师警察总监历史词典解释官名。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设置,为京师警察厅的长官,次年八月二十九日公布的《京师警察厅官制》并规定总监为执行法律、教令、或依法律、教令的委任,有发布单行警察章程之权。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京城善后协巡总局官署名。清光绪二十七年1902设。掌京城警备、司法、公6*安及办理交涉事宜。辖文案、营务、发审三处及协巡局六、巡捕处六十二。置专职大臣一人,兼职大臣四人,以及提调、总办、会办、巡捕等官。二十八年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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