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持书侍御史 |
释义 | 持书侍御史历史官职 持书侍御史历史词典解释即“治书持御史”。唐朝人避高宗李治名讳改。 官名,也省称持书或持书平,又名治书侍御史,掌评全国疑案。《通典·职官·御史台》:“御史中丞,旧持书侍御史也。”《晋书·职官志》:“汉宣帝幸宣室,斋居而决事,令侍御史二人治书侍侧,后因别置,谓之治书侍御史,盖其始也。”《后汉书·百官志》:“御史中丞一人,千石。旧别监御史在殿中,密举非法。及御史大夫转为司空,因别留中,为御史台率。治书侍御史二人,六百石。掌选明法律者为之。凡天下诸谳疑事,掌以法律当其是非。”注:“胡广曰:孝宣感路温舒言,秋季后请谳。时帝幸宣室,斋居而决事,令侍御史二人治书,御史起此。后因别置,冠法冠,秩百石,有印绶,与符节郎共平廷尉奏事,罪当轻重。”《后汉书·李王邓来列传》:“持书侍御史龚调……”注:“《续汉志》曰:持书侍御史,秩六百石。”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乐游丞丞官名。南朝置,掌乐游苑。梁、陈属司农卿。 |
随便看 |
历史词典共收录349559条历史相关词条,可在线查询历史人物、历史事件、历史典故、历史地名、历史官职等历史知识,是历史研究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