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世袭罔替 |
释义 | 世袭罔替历史官职 世袭罔替怎么写好看:世袭罔替历史词典解释清朝袭爵之制。天聪五年(1631)初定世袭之制,凡立军功或阵亡者,国家赏恤爵位,准子孙世代承袭。凡世爵皆有袭次,其不计袭次与国长存者,则加“世袭罔替”。宗室中亲王加“世袭罔替”者即俗称之“铁帽子王”,共有八个。世职中加“世袭罔替”者则延及八旗、绿旗、圣贤后裔及土司。 袭制名。即世代承袭某官爵而不改变,也是“世袭”的意思。汉朝有此制。《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太祖武皇帝,沛国谯人也,姓曹,讳操,字孟德,汉相国参之后。”注:“汉高祖之起,曹参以功封平阳侯,世袭爵土。”其后,各朝,或沿袭或否。清朝,凡有军功及阵亡将士,国家依制给爵位,子孙可世袭。但有袭次,其不计袭次而与国长存者,加“世袭罔替。”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典东水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东王府,员额二人,官阶为职同将军。参见“典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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