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道 |
释义 | 道历史知识 道怎么写好看:道历史词典解释①西周封国。春秋时为楚所灭。在今河南确山县东北古城。一说在今息县西南。《左传》僖公五年(前655):楚穀於菟灭弦,“于是江、黄、道、柏方睦于齐,皆弦姻也”。昭公十三年(前529):“楚之灭蔡也,灵王迁许、胡、沈、道、房、申于荆焉。平王即位,既封陈、蔡,而皆复之。”②秦、汉时在边地民族聚居区所设置的县级行政单位。《汉书·百官公卿表》:县“有蛮夷曰道”。云梦睡虎地秦简《南郡守腾文书》:“南郡守腾谓县、道啬夫。”《史记·货殖列传》:“宣曲任氏之先,为督道仓吏。”《史记》裴骃集解引韦昭云:“督道,秦时边县名也。”③唐贞观元年(627),因山河形便,分全国为十道,开元二十一年(733)增为十五道,置道采访处置使,职掌与汉武帝设置的十三刺史部略同,为监察区。辽置五京道。④唐方镇辖区名称。《新唐书·兵志》:“唐初,兵之戍边者,大曰军,小曰守捉、曰城、曰镇,而总之者曰道。”《通典》:“分天下州县制为诸道,各道置使,理于所部,其边方有寇戎之地,则加以旌节,谓之节度使。”⑤元代在中书省、行中书省和路府之间设置的地方区划。一为肃政廉访使道,是监察区划,属御史台和行御史台;一为宣慰司道,为中书省、行中书省的派出机构。因元代中书省、行省辖区过大,政令行使不便,故设置在离省会较远的地区,分辖一部分路府州县,作为中书省、行中书省的承转机关。⑤明初以布政、按察二司辖区广大,由布政司的佐官左右参政、参议各分理一部分府州县的钱谷,称为分守道,始于永乐年间;按察司的佐官副使、佥事各理一部分府州县的刑名,称为分巡道,始于洪武年间。另有督粮、督册、兵备、盐法等道,各司其专职。清乾隆十八年(1753)裁参政、参议、副使、佥事等名称,专称分守道、分巡道,长官称道员,多兼兵备衔,管辖府、州、县,成为布政、按察二司与府、直隶州之间的一级。清末更在各省设置巡警、劝业等道,各司其专职。北洋军阀时,曾分一省为数道,取消分守、分巡等名称,设置道尹。1928年取消道制。⑦哲学术语。原指道路。西周《鼎》作“”。《尔雅·释宫》有“道路”一词。《说文·辵部》段玉裁注:“道者,人所行。”后演变为中国思想史上的基本范畴。春秋时瞽史认为,“道”从属于“天”,称“天道”。春秋末老子则认为“天”从属于“道”,以“道”为世界之本原,是天地之母,是一个有内在规律的运动过程。《老子》第二十五章:“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战国时庄子继承老子“道”的学说,指出“夫道覆载万物者也”(《庄子·天地》),即万物无不包含于“道”之中,并指出:“道,理也”(《庄子·缮性》),认为“道”又是贯通万物之理,将“道”与“理”并称。韩非提出“道者,万物之所然也,万理之所稽(寄)也。”(《韩非子·解老》)以“道”为万物之理的总汇,认为综观万物之异理,即可认识“道”,否定“道”是精神性的本体。《易·系辞上》:“一阴一阳之谓道”,以阴阳二气的互相依存与转化为“道”,并提出“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以“道”与“器”相对。认为“道”即阴阳二气的交互作用,此为无形;“器”即具体事物,此为有形。北宋张载以“道”为“气”,认为“由气化,有道之名”(《正蒙·太和》),并认为气没有固定的形体,所谓“形而上”,即是气的运行变化。程颐认为“道”是阴阳二气产生的根源,宣称“道非阴阳也,所以一阴一阳道也”(《二程遗书》第三)。南宋朱熹以“道”为“理”,以“器”为“气”,提出:“天地之间,有理有气。理也者,形而上之道也,生物之本也;气也者,形而下之器也,生物之具也。”(《朱文公文集·答黄道夫》)“道”或“理”是最根本的,“器”或“气”由“道”或“理”所派生。叶适以“无验于事者,其言不合;无考于器者,其道不化”(《习学纪言·进卷总义》)的命题,与程朱之说相抗衡。明清之际王夫之提出:“天下惟器而已矣。道者器之道,器者不可谓之道之器也。”(《周易外传》卷五)认为“道”是具体事物和名物制度中之通理(规律),离“器”无“道”,反对把“道”视为抽象的主宰物。 词语分解:
历史知识推荐:京卫指挥使司官署名。明代军事机构。掌拱卫京师、守护宫禁。分上直卫亲军与非亲军卫。上直卫亲军有南、北京卫,不隶于五军都督府;非亲军卫有隶五军都督府与不隶五军都督府之别。设官品秩均与诸卫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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