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京牧厂怎么写好看:
盛京牧厂历史词典解释
清代在盛京辖地分给八旗官兵之牧马场地。顺治五年(1648)题准:以奉天中前所、前屯卫、中后所三处土地,令八旗均分为牧厂。自东往西依次拨给两黄、两白、两红、两蓝旗。官地,禁买卖、盗耕。康熙十六年(1677)以大凌河东西牧厂荒地三十一万八百余亩,分别肥瘠,设立二等庄头三十八名,三等庄头二十六名,拨地开垦,以备分赏出府王公之用。
词语分解:
- 盛的解释 盛 shèng 兴旺:兴盛
- 牧厂的解释 清 代设在长城和柳边以外的牧马场所。 清 魏源 圣武记卷三:“ 布尔尼 收溃卒战,復连败,以三千骑遁,为 科尔沁 兵射死,凡六閲月平空其故地,置牧厂,隶内务府太僕寺。” 清 龚自珍 拟进上蒙古图志表文:“今 葱岭 以内,古城郭之国,既有成书,而 蒙古 独灵丹 呼图图 灭为牧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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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制,都察院置巡视五城科道,由六科给事中、十五道御史中简用,满、汉各一人,任期二年。掌弹压地方,厘剔奸弊。分京师中、东、南、西、北五城,大事奏报,小事牒刑部结正,每月以事目上报都察院长官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