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督理钱法侍郎 |
释义 | 督理钱法侍郎历史官职 督理钱法侍郎历史词典解释官名。明清户部钱法堂主官。明天启五年(1625)设,一人。掌理宝泉局鼓铸事宜。清顺治元年(1644)以满、汉右侍郎兼理钱法堂,分掌宝泉局、直省铸钱局及宝源局鼓铸事宜。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撤。 官名。明天启五年(公元1625年)于户部增设督理钱法侍郎一人,掌督理钱法之事。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中政使官名。元朝置。秩正二品,中政院长官,置四员。下设同知二员,正三品; 佥院二员,从三品;同佥二员,正四品; 院判二员,正五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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