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钦命事件查办处 |
释义 | 钦命事件查办处历史官职 钦命事件查办处历史词典解释法部所属临时性机构。为皇帝调查某些特别重大案件而设置,简称查办处。其主要官员均由皇帝指派,一般由法部尚书和有关衙门的长官组成,案件的办理情况,直接向皇帝报告。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掌冶方令官名。唐太宗贞观元年627置,武则天垂拱元年685改名掌冶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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