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四方使者署 |
释义 | 四方使者署历史官职 四方使者署历史词典解释官署名合称。隋炀帝大业(605—617)初置,为东夷、南蛮、西戎、北狄四方使者署,掌四方方国及互市事,各置使者一人及典护、录事、叙职、叙仪、监府、监置、互市监、监副、参军各一人; 录事主纲纪,叙职掌其贵贱立功合叙者,叙仪掌小大次序,监府掌其贡献财货,监置掌安置其驼马船车,并纠察非违,互市监及副掌互市,参军掌出入交易。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大内都检点官名。五代后唐始,凡车驾行幸及出征则置。后周世宗显德955~959中选骁勇之士充殿前诸班,改称殿前都检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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