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釜山电线条约 |
释义 | 釜山电线条约历史知识 釜山电线条约历史词典解释清政府与朝鲜订立的约章。清光绪十二年(1886)由清政府驻朝大臣袁世凯等与朝鲜代表签订。地点不详,或说汉城。凡六条。主要内容:(1)朝鲜添设釜山电线,由中国电报局承办;(2)由汉城至釜山,添设三局,人员均归中国电报局拣派,一切局务由华员主持。 词语分解:
历史知识推荐:孤山①在今山东滕州市东南。资治通鉴:南朝梁天监五年506,桓和侵魏兖州,进屯孤山,魏将樊鲁击破之,即此。②即今河北三河市西北孤山。四面平旷,一峰独秀。明建文元年1399燕王朱棣征大宁还至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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