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刑部交阯清吏司 |
释义 | 刑部交阯清吏司历史官职 刑部交阯清吏司历史词典解释官署名。明朝刑部属司之一,始置于永乐十八年(1420),掌交阯布政司(今越南境内)刑名,并带管所分直隶府州、在京衙门。宣德三年(1428)罢交阯布政司,十年革刑部交阯司。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宣慰安抚使唐诸道临时特遣使。武德九年公元626年,遣谏议大夫魏征宣慰山东,遇事可按具体情况全权处理;兴元元年公元784年以萧复为江淮等道宣慰安抚使。遇事可按具体情况全权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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