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都留守司 |
释义 | 中都留守司历史官职 中都留守司历史词典解释官署名。明洪武十四年(1381)改原中都留守卫指挥使司而置。设留守一人,左、右副留守各一人。后改设副留守一人,指挥同知二人。其属,经历司,经历、都事各一人,断事司,断事、副断事、吏目各一人。掌中都守御防护之事。中都即朱元璋故乡临濠(今安徽凤阳)。统凤阳、凤阳中、凤阳右、皇陵、留守左、留守中、长淮、怀远等八卫,护卫皇陵。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提督学道明朝各省按察使佐官按察副使、佥事的分道之职。湖广 今湖南、湖北 置二人,余皆一人,湖广置二人,督理一省学校教育及各种文化学术之事。清初沿设于各省。雍正四年 1726 改提督学政。 专职道员名。明代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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