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遗诏 |
释义 | 遗诏历史知识 遗诏怎么写好看:遗诏书法图片 遗诏历史词典解释皇帝死前所下的诏书,或皇帝死后,由重臣以死者名义发表的诏书。皇帝病危时,如继位者年幼,或嗣君未定,皇帝多以遗诏形式立嗣,或授权大臣辅助少主。《汉书·昭帝纪》:后元二年(前87),“以侍中奉车都尉霍光为大司马大将军,受遗诏辅少主。明日,武帝崩”。后世如清世祖的“遗诏”,以在位时“渐习汉俗”、“委任汉官”为先,显非世祖本意。 词语分解:
历史知识推荐:清宣宗实录书名。清官修。四百七十六卷,又首卷为文宗序、修纂凡例、目录、进实录表、修纂官。起自嘉庆二十五年1820七月,止于道光三十年1850正月,为宣宗旻宁一朝编年体史料长编。道光三十年六月命文庆为监修总裁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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