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大理院推丞 |
释义 | 大理院推丞历史官职 大理院推丞历史词典解释官名。清末大理院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正四品。分刑科推丞与民科推丞,俱请简。刑科推丞,为刑科之长兼第一庭庭长,掌第一庭审判事并调度刑科一切事宜。民科推丞,为民科之长兼第一庭庭长,掌第一庭审判事并调度民科一切事宜。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双头郡政区名。见“双头州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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