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都木场使 |
释义 | 中都木场使历史官职 中都木场使历史词典解释官名,金朝置,从八品,掌拘收材木诸物及出给之事。其佐官有副使一员,判官一员,皆正九品。见《金史·百官三》。 官名。金置,掌拘收材木诸物及出给之事。佐官有副使、判官各一人,均为九品;下设司吏一人,库子四人,花料一人,木匠一人。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详定编敕所官署名。北宋真宗大中祥符六年1013始置,以翰林学士、判大理寺等官同详定编敕,对咸平编敕、三司编敕重加增损。天禧1017—1021中,以参知政事、宰相主其事。其后,多以宰相为提举,执政为同提举。神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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