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王会清吏司 |
释义 | 王会清吏司历史官职 王会清吏司历史词典解释官署名。简称王会司。清朝理藩院所属六司之一。掌理内扎萨克各部旗的俸禄、朝贡、赏赐之事及办理朝觐、随围等事。乾隆二十二年(1757)改设。以郎中满洲一人,蒙古二人为主官。下设员外郎、主事、笔帖式、经承及贴写书吏等佐助司务。光绪三十二(1906)改隶理藩部。 官署名。清置,属理藩院。顺治十八年(公元1661年)置宾客司,乾隆二十二年(公元1757年)改为王会清吏司。掌内蒙古科尔沁等部各旗的俸禄、朝贡、赏赐及安排热河行围时札萨克、王公围班,负责分派管围、随围等事。设郎中满一人,蒙古二人;员外郎满二人,蒙古三人;主事蒙古二人;笔帖式满三人,蒙古八人。经承二人,贴写书吏一人。 词语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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