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都院 |
释义 | 都院历史官职 都院历史词典解释官署名。北宋置,掌造以供内酒坊或出卖收值。设监官二人,以京朝官、诸司使副及内侍充任。初隶三司,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隶司农寺。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正监官名合称。正和监为二官。秦汉皆置,属廷尉,掌刑狱审判。西汉时有正、左监、右监各一人,秩千石。正为廷尉的副长官。东汉时置正及左监各一人,省右监,属吏一百四十人。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廷尉、后汉书·百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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