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三司 |
释义 | 三司历史知识 三司怎么写好看:三司书法图片 三司历史词典解释①官名合称。东汉、唐代、辽代指太尉、司空、司徒三公,唐代又为太子内官司闺、司则、司馔合称。②官署合称。唐代为御史台、中书省、门下省合称,凡有重大案件,由三司长官共同审理,称三司理事;侍御史、中书舍人、给事中更直朝堂谓三司受事。又为刑部、御史台、大理寺合称,鞠大狱则谓三司推事。明改称三法司,而将各地都指挥使司、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合称三司。清初曾为布政使司、按察使司、都转盐运使司合称。③官署名。唐末、五代为盐铁、度支、户部三官署合称,五代时以重臣一人专判其事,称三司使。北宋三官署合而为一,称三司。掌邦国财用大计,通管盐铁、度支、户部,威权颇重,四方贡赋一归三司,朝廷不预;设三司使为长官,号计相。下设副使、判官、三部使、三部副使、三部判官等。太宗至真宗时,曾两度废为三部,分设盐铁使、度支使、户部使。一度分全国为十道,于东京开封府设左计使,西京河南府设右计使,分掌十道财赋。咸平六年(1003),又将三部合而为司,重设三司使,三部保留盐铁副使、判官,度支副使、判官,户部副使、判官,作为三司属官,分掌三部事务。元丰改制废。三司大部分事务并归户部左曹及户部所属度支、金部、仓部。西夏亦置为次等司,主财计。金泰和八年(1208),省户部官员置三司,兼劝农、盐铁、度支,有使、副使、签三司事、同签三司事及判官、规措审计官、知事、勾当等官吏。贞祐年间罢。 词语分解:
历史知识推荐:承明北魏孝文帝年号476。 |
随便看 |
历史词典共收录349559条历史相关词条,可在线查询历史人物、历史事件、历史典故、历史地名、历史官职等历史知识,是历史研究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