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安徽清吏司员外郎 |
释义 | 安徽清吏司员外郎历史官职 安徽清吏司员外郎历史词典解释官名。清朝刑部所属安徽清吏司副长官。简称安徽司员外郎。雍正十二年(1734)设。满、汉各一人,从五品。佐郎中掌司事。光绪三十二年(1906),刑部改为法部,遂裁。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陵丞官名。① 帝陵次官。协助管理守卫帝王陵寝。北齐置为太常寺陵署次官。隋朝沿置,一员,从九品。唐朝初为从九品,高宗永徽二年651加为从七品上,玄宗开元713—741间省,天宝十三载 754改献、、昭乾、 |
随便看 |
历史词典共收录349559条历史相关词条,可在线查询历史人物、历史事件、历史典故、历史地名、历史官职等历史知识,是历史研究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