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亲丧未葬不许入仕 |
释义 | 亲丧未葬不许入仕历史官职 亲丧未葬不许入仕历史词典解释官员任用限制之一。唐时亲丧未葬而入仕者, 例黜其官。颜真卿曾劾奏朔方令郑延祚母死不葬三十年,有诏终身不齿。至五代后周广顺中始正式下诏亲丧未葬者不许入仕。入宋以后,此制转严。参见“丁忧”。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大通桥监督官名。清朝户部仓场衙门所属大通桥之主官。顺治1644—1661中设,差户部汉司官一人充任。康熙四十七年1708设满、汉各一人,由京、通十三仓监督中拣选派充。掌理石坝运到漕白二粮抽验斛面之事,督催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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