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河泊所大使 |
释义 | 河泊所大使历史官职 河泊所大使历史词典解释官名。元明都设河泊所,掌收渔税。其长官为大使、副大使。见《明史·职官四·河泊所》,参看“河泊所”条。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秋官司寇官名,周置,掌刑狱盗贼事。周礼·秋官司寇:“乃立秋官司寇,使帅其属而掌邦禁,以佐王刑邦国。”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天官冢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马,秋官司寇,冬官司空,是为六卿,各有徒属职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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