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督饷侍郎 |
释义 | 督饷侍郎历史官职 督饷侍郎怎么写好看:督饷侍郎历史词典解释官名。明万历二十五年(1597)起以右侍郎一人督办辽饷,四十七年遂正式置官一人,不治部事,驻天津,专督辽饷。崇祯(1628—1644)间,增设三、四人,分督辽饷、剿饷、宣大饷。 官名。明万历二十五年(公元1597年)以户部右侍郎张养蒙督辽饷。四十七年(公元1619年)增设督饷侍郎。崇祯间,有督辽饷、寇饷、宣大饷,增设三、四人。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作院官署名。南宋高宗绍兴二年1132,干行在临安府置,掌造器甲。以工部尚书、侍郎提点,工部郎官每旬点检其事。金朝沿置,兼管囚徒。设使、副使领院事; 都监一员,掌收支等事。 官署名。金置于诸京及节镇等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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