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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部郡国从事
释义

部郡国从事

历史官职

部郡国从事历史词典解释

官名。东汉司隶校尉及州部属吏。司隶校尉所属,每郡国一人,主督促文书,察举非法,如案系郡国属吏,奏免守相。秩百石。州部所属职秩同 ·均由所部长官自辟除。


官名,东汉置,属司隶校尉,由州自已任命,掌督促文书,察举非法等。《后汉书·百官四·司隶校尉》:“其余部郡国从事,每郡国各一人,主督促文书,察举非法,皆州自辟除,故通为百石云。”后世多沿置,或称部郡从事。

词语分解:

  • 从事的解释 1 ∶干某项事业他已经从事贸易工作多年2 ∶处理;处置而行之既久,是又以军法从事。——苏轼教战守慎重从事3 ∶办事;办理事务朝夕从事4 ∶官职名品其名位,犹不失下曹从事。——资治通鉴其后用兵,则遣从事以一少牢告庙。——欧阳修新五代史·伶官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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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名。宋太宗太平兴国八年983置,为三部使之一,掌天下户口、税赋之籍,以及榷酒、工作、衣储之事。淳化四年993 罢,五年复置,真宗咸平六年1003复罢。辽朝户部使司长官,南面官,掌东京路赋税、度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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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4:3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