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贴司 |
释义 | 贴司历史知识 贴司怎么写好看:贴司历史词典解释宋代吏人之一。本为官衙中见习性的非正式工作人员。宋初,只中央与监司有贴司,诸州县只称私名书手。景德二年(1005),各州县正式立名册,定名额,以贴司为较低级的吏人,在押司及手分之下,担任书写、造帐等各种工作。 词语分解:
历史知识推荐:矿课历代政府对矿业所征之税。春秋战国时已征铁税。南朝宋允许民间开采银矿,而征银矿税。唐前期不征,开元十五年727对伊阳今河南汝阳县五重山银、锡征税。开成元年836,全国矿税收入不过七万缗。宋、元、明、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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