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营缮清吏司 |
释义 | 营缮清吏司历史知识 营缮清吏司历史词典解释官署名。简称营缮司。明清工部四司之一。掌理营建宫殿、陵寝、城郭、寺庙、仓库、廨宇、营房、府第之事,监管匠人、工役,备办物料,辨材分贮,以待兴工。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置,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三人,主事四人。南京工部营缮清吏司亦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主事三人。清顺治元年(1644)沿置。设郎中满洲四人,蒙古一人,汉一人;员外郎满洲四人,汉一人;主事满洲二人,蒙古一人,汉二人。所属办事机构有吏科、营造科、砖木科、柜科、夫匠科等。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词语分解:
历史知识推荐:武城①春秋申地,后属楚。在今河南南阳市北。左传僖公六年前654:“蔡穆侯将许僖公以见楚子于武城”;襄公九年前564:“楚子师于武城,以为秦援”,并即此。②春秋晋邑。在今陕西华县东。左传文公八年前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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