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警巡院 |
释义 | 警巡院历史官职 警巡院怎么写好看:警巡院书法图片 警巡院历史词典解释官署名。辽、金、元皆罢。设于都城内,管理民政。辽五京置使、副使。金诸京亦设,使正六品,下设副、判官。元大都城设左、右警巡院,隶大都路总管府,上都置警巡院,秩均正六品。设达鲁花赤、使、副使、判官。 官署名。金置诸京警巡院,掌平理狱讼、警察别(所)部等。其官有使一人,正六品,掌平理狱讼、警察别(所)部,总判院事;副使一人,从七品,掌警巡之事;判官二人,正九品,掌检稽失,签判院事。见《金史·百官三·诸京警巡院》。 元世祖至元六年置大都路左右警巡院,秩正六品,领民事及供需。设达鲁花赤各一员、使各一员、副使、判官各三员、典使各三员、司吏各二十五人。成宗大德九年,又置大都警巡院。掌治都城之南;其官有达鲁花赤一人、使一人、副使二人、判官二人、典史二人、司吏二十人。见《元史·百官六》。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总明观国立学校名。南朝宋明帝泰始六年470,以国学废,“立总明观,征学士以充之。置东观祭酒、访举各一人,举士二十人,分为儒、道、文、史、阴阳五部学,言阴阳者遂无其人。”南史·宋本纪下南齐沿置,隶太常。设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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