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历史知识:

 

词条 建设委员会
释义

建设委员会

历史官职

建设委员会历史词典解释

官署名。民国十七年国民政府置,掌研究、筹备及实行全国建设计划,办理水利、电气及不属于各部会主管的国营事业;对各省区长官办理建设事宜,负监督、指导之责。本会由国民政府聘任委员若干人组成,行政院院长、各部部长、各省建设厅厅长为当然委员会委员;每年开大会一次。由政府就各委员中任命委员长及副委员长各一人,以总其事。下设总务、水利、电气三处。


官署名。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二月国6*民6*党政府设置,隶属于国民政府。本会委员由中央政治会议遴选,并推定一人为主席。同年十月,国民政府改组,五院建立,该会改隶行政院,取消委员会主席,改设委员长、副委员长各一人,兴办无线电、电气、水利、采矿、蚕丝、卫生、建设及首都道路等事宜。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二月十七日国6*民6*党政府修正公布《建设委员会组织法》,仍直隶国民政府。

词语分解:

  • 建设的解释 创立新事业;增加新设施;充实新精神经济建设
  • 委员会的解释 1 2 具有行政、立法或司法权力的政府机构贸易委员会3 被指示去完成某项职责或执行某项信托责任的一级组织机构

历史官职推荐:中谒者大夫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四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 官名。北魏置,四品上,为中谒者主官。见魏书·官氏志。

随便看

 

历史词典共收录349559条历史相关词条,可在线查询历史人物、历史事件、历史典故、历史地名、历史官职等历史知识,是历史研究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0-2024 Suppus.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9/5 10:3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