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奏折 |
释义 | 奏折历史知识 奏折怎么写好看:奏折书法图片 奏折历史词典解释又称折子、奏帖、折奏。文书名。上行文。清代高级官员向皇帝陈奏公私事务时经常使用的重要文书。始行于康熙二十年(1681)以后(一说始于顺治年间),盛行于康熙五十年以后,雍正后为内外官员所普遍使用。乾隆十三年(1748),停用奏本,始与题本并重。至光绪二十七年(1901),清廷改题为奏,题本基本废止,遂成为唯一的奏陈文书。始行之初,原无一定之规制。乾隆以后,逐渐划一了格式,并规定,中央各部院堂官,科道等言官及地方两司以上、武职总兵以上大员方有权具折奏事。具折人须派员或通过驿递,直接送达宫门呈进,由皇帝亲自拆阅并用朱笔批示。凡经朱批者,即称朱批奏折。雍正元年(1723)规定,凡经朱批者,在发还具奏人遵照执行后,必须定期缴还皇宫保存。以后成为定制。现在存世的清代朱批奏折共有七十余万件。军机处成立后,逐渐规定朱批奏折在发还原奏人之前,均由军机处抄录副本存档,每半月为一包,是为“月折包”,也称录副奏折。现在存世的录副奏折共有百余万件。有极少数奏折或因事涉机密,或因具奏人的请求,或因所奏为风闻无据,皇帝即将之留在宫中,简称“留中”。凡留中之奏折,一般不朱批,不录副,也不发抄,过后以原折(有的裁去衔名)交军机处归档。此类奏折现称“原折”。 词语分解:
历史知识推荐:奏举官制用语。宋代官员选举的方式之一。选人积累一定任数、考数,由一定员数举主推荐,经磨勘改为京官;中级以上官员奉朝廷命令,荐举同级或下级官员任某种差遣;中级以上官员及皇室贵族据荫补法,奏荐一定数额的子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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