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诗 | 睡轩三首 |
朝代 | 宋代 |
作者 | 朱翌 |
释义 | 睡轩三首原文诸公对奕我高眠,此法非人不可传。四脚棋盘皆黑子,孝先从此便争先。 诗词问答问:睡轩三首的作者是谁?答:朱翌 朱翌睡轩三首书法欣赏
参考注释诸公(1).众公卿。《公羊传·隐公五年》:“天子八佾,诸公六,诸侯四。诸公者何?诸侯者何?天子三公称公,王者之后称公,其餘大国称侯。” 汉 班固 《 * 通·礼乐》:“诸公六六为行,诸侯四四为行。” (2).诸多年老长者。《史记·田叔列传》:“ 叔 为人刻廉自喜,喜游诸公。” 张守节 正义:“诸公谓丈人行也。” (3).泛称各位人士。 唐 杜甫 《醉时歌》:“诸公衮衮登臺省,广文先生官独冷。” 元 贡师泰 《送江西傅与砺赴广州教授》诗:“买得 吴 船便欲东,更骑羸马别诸公。”《儒林外史》第十七回:“三位先生,小弟有个疑难在此,诸公大家参一参。” 高眠(1).高枕安眠。 唐 耿湋 《春日题苗发竹亭》诗:“闲咏疏篁近,高眠远岫微。” 宋 王禹偁 《五更睡》诗:“左宦离双闕,高眠尽五更。” 清 李渔 《蜃中楼·姻阻》:“介寿归来, 河 清无事,龙宫尽日高眠。” (2).指闲居。 唐 李华 《与弟莒书》:“未遇 赵公 之举,马厩高眠,古今一也。” 明 袁宏道 《初杜门》诗:“一笑挥铜綬,高眠谢部民。” 非人(1) 不合适的人 所用非人 (2) 残废人 (3) 缺乏人性或个性的人 (4) 不人道的(非人待遇) 不可(1) 不可能;不可以 兼与药相粘,不可取。——宋·沈括《梦溪笔谈·活板》 学不可以已。——《荀子·劝学》 (2) 决不能,必须不 而势力众寡不可论。——《资治通鉴》 不可一概而论 (3) 与“非”搭配,表示必须或一定 今天这个会很重要,我非去不可 四脚(1).谓有四只脚。借指马匹。《宋书·臧质传》:“尔自恃四脚,屡犯国疆。” (2).即幞头。因有四带而得名。 宋 沉括 《梦溪笔谈·故事一》:“庶人所戴头巾, 唐 人亦谓之‘四脚’,盖两脚繫脑后,两脚繫頷下。”《宋史·礼志二五》:“小祥,改服布四脚、直领布襴。” 棋盘(1) 下各种棋用的板 (2) 下国际象棋用的板 黑子太阳光球上经常出没的暗黑斑点,是太阳活动的基本标志 从此(1) 从那个时候起 王大伯从此负担更重了 (2) 从那个地方起或从那个时候起 争先争着赶在前头 争先恐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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