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句 | 遗草一函归太史,旅坟三尺近要离 |
释义 | 名句出处出自唐代刘禹锡的《哭吕衡州,时予方谪居》 全文: 名句书法欣赏
参考注释遗草亦作“ 遗艸 ”。犹遗稿。 唐 刘禹锡 《唐故衡州刺史吕君集纪》:“后十年,其子 安衡 泣捧遗草来謁,咨余紬之,成一家言,凡二百篇。” 宋 曾巩 《谒李白墓》诗:“世间遗草三千首,林下荒坟二百年。” 清 方文 《赠山晓师》诗:“公收其遗艸,亟谋寿诸木。” 林纾 《告周辛仲先生文》:“独君之朋友聚则輒悲,语君之不偶则尤悲,明日得君之遗草而治之,循其声怀。” 太史(1) 官名。三代为史官与历官之宅,朝廷大臣。后职位渐低,秦称太史令,汉属太常,掌天文历法。魏晋以后太史仅掌管推算历法。至明清两朝,修史之事由翰林院负责,又称翰林为太史 (2) 指司马迁所著的《史记》 参之太史。——唐· 柳宗元《柳河东集》 旅坟谓客死他乡者之坟。 唐 刘禹锡 《哭吕衡州时予方谪居》诗:“遗草一函归太史,旅坟三尺近 要离 。” 三尺(1) 指剑,剑约长三尺,故以“三尺”为剑的代称 (2) 指法律。古时把法律条文写在三尺长的竹简上,故称法律为“三尺法”,简称“三尺” 臧使者枉用三尺,以仇一言之憾。——明· 高启《书博鸡者事》 近要指接近皇帝的重要官职或官员。《北齐书·高乾传》:“ 尒朱荣 以 乾 前罪,不应復居近要, 庄帝 听 乾 解官归乡里。” 宋 梅尧臣 《彦国通判绛州》诗:“復与任浮沉,未尝趋近要。以此虽处贫,寧防俗者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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