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何武劾儒 |
释义 | 何武劾儒历史典故 何武劾儒怎么写好看:何武劾儒历史词典解释劾(hé核):举发罪状。儒:儒生,指精通经学的学者,也指一般读书人。何武在任扬州(今江苏扬州市)刺史时,曾调查揭发当时的大儒(著名学者)、任九江(今江西九江市)太守的戴圣,使他畏罪辞职。事见《汉书·何武传》。九江太守的戴圣,以研究《礼经》闻名,世人称他为“小戴”。戴圣在太守任上做了许多违法的事。前任刺史因他是著名学者,就照顾宽容他,而没有治罪。何武任扬州刺史,在到下属各地巡察下属官员的治绩时,也省察记录囚徒的罪状,委托各郡都要根据实情进行分别处理。戴圣说:“年轻轻的懂得什么,想要把儒家的政治思想给搞乱了!”对何武部署的审囚工作一件也没有判决。何武派人察清了戴圣的罪行,戴圣害怕了,就辞职了。后来,戴圣在长安任博士,常在朝廷上毁谤何武。何武听说后,始终没有向别人宣扬戴圣的恶行劣迹。戴圣的儿子和宾客聚集起来当强盗,被官吏逮捕,关押在庐江郡(今安徽庐江西南)。戴圣认为儿子一定会被何武判死刑。可是何武公正执平地进行判决,免去死罪。此后,戴圣对何武又惭愧,又折服。何武每次到京城长安上奏或办事,戴圣没有一次不前去谢恩问候的。后以“何武劾儒”为典,称赞地方官员不畏权势、敢于秉公执法的精神。 【出典】: 《汉书》卷86《何武传》3482、3483页:“九江太守戴圣,《礼经》号小戴者也,行治多不法,前刺史以其大儒,优容之。及(何)武为刺史,行部录囚徒,有所举以属郡。圣曰:‘后进生何知,乃欲乱人治!’皆无所决。武使从事廉得其罪,圣惧,自免。后为博士,毁武于朝廷。武闻之,终不扬其恶。而圣子宾客为群盗,得,系庐江,圣自以子必死。武平心决之,卒不得死。自是后,圣惭服。武每奏事至京师,圣未尝不造门谢恩。” 【例句】: 唐·刘禹锡《送湘阳熊判官登府罢归钟陵因寄呈江西裴中丞二十三兄》:“何武劾腐儒,陈蕃礼高士。” 词语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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