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各路提调处历史词典解释
官署名。清末邮传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三年 (1907) 二月设。掌卢汉、松沪各官办铁路交涉借款与建设事宜。置提调一人 (亦称五路大提调) 总其事。十一月,改为铁路总局。
词语分解:
- 借款的解释 借用的钱一笔借款
- 调处的解释 1 ∶调停调处争端通过调处达到双方都满意2 ∶对 进行仲裁政治领袖认为自己能对科学争论进行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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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始置。为太常寺太医署属官,十人。唐沿隋制,改八人,从九品下,与医监、医师、医工掌医疗疾病,并以其治愈之数为考课。宋朝徽宗崇宁二年1103置于殿中省尚药局,以医官副使充任。